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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username
    2017-07-26 15:31:48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网   转载

    新政办发〔2017〕39号

    关于印发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5日

    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增强农特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促进农村精准扶贫,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6〕41号)、《国家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商建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扶贫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口岸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优势和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有效发挥电商扶贫作用,重点依托邮政、商贸流通、供销、电商、物流等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破解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管等,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工业、农业、旅游等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优先选择农民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
      4.整合资源,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供销、邮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以创建示范县为契机,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在发展农村物流、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7年,实现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加强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交通、电商、快递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加强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等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建设,建立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配送体系,推动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在农村发展。
      (二)建立农村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发挥我县口岸经济和文化旅游两大产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构建紧密的供应链条。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分等定级、包装、冷链物流、仓储配送等建设,为农产品提供品控、溯源、品牌培育等服务,提高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带动农民增收。
      (三)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的培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标准
      2016年,我县列入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9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423万元。对于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项目,采取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予以扶持。

    (一)支持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70万元)。
      1.建设内容: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中心(含桃城镇镇级服务站),主要设置运营办公区和培训区。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是县级电子商务聚集区,应集合运营中心、品牌推广与展示区、培训区等功能,为农村电商运营、品牌推广、培训提供主要场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设计、装修、办公设备购置、政府购买运营、维护服务等。
      2.资金安排:按投资总额70%核定补助资金,计划补助270万元。

    (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150万元)。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等加强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相关方面的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同时,根据不同参与主体以及不同层级的需求进行分层次培训。
      1.管理型人员培训。
      (1)建设内容:组织培训机构对县、乡(镇)、村各级管理干部,以及涉及相关业务的干部、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管理方面的培训。
      (2)资金安排:给予全额补助,计划补助80万元。
      2.实践应用人员技能培训。
      (1)建设内容:建设基层培训场所,完善授课设施配置,包括多媒体、电脑等;对企业和各类人员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运营实操、基础知识培训、网上开店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2)资金安排:给予全额补助,计划补助70万元。

    (三)支持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300万元)。
      1.建设内容:通过整合相关物流配送资源,建设从县到村的农村物流体系。通过打造示范性两级物流配送中心,结合村级服务点的物流功能,树立农产品上行物流体系范例。其中,一级物流配送中心为县域农村电商的物流核心,是整个县域的物流聚集区,可承载多家物流企业和品控溯源企业入驻,具备综合物流服务能力,配套农产品分拣、清洗、加工、包装等初步加工功能和品控溯源。
      2.资金安排:支持承办企业新增物流仓储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平台建设等,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0%给予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418万元)。
      1.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培育(288万元)。
      (1)支持县级公共O2O展示中心(设在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县级公共O2O展示中心的场地装修,品牌推广与布展,设备购置等。
      资金安排:按投资总额的80%核定补助资金,计划补助30万元。
      (2)支持各个电商企业O2O特产馆建设。
      建设内容:支持各个电商企业的O2O特产馆场地建设,其中,在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和明仕景区各设立1个电商O2O特产馆。
      资金安排:对德天跨国瀑布景区和明仕景区电商O2O特产馆各补助10万元,其余每家补助3万元以内。按投资总额的80%核定补助资金,计划补助28万元。
      (3)支持电商进农村业务宣传。
      建设内容:在县内主要道路入口、商业繁华地段、乡(镇)主要街道、村落聚集区等地方,做灯箱广告、平面广告、墙面广告以及悬挂各种宣传横幅、标语等,营造我县农村电商发展氛围。
      资金安排:金额计划为40万元。
      (4)支持乡村旅游和上行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
      建设内容:建立大新县特色产品品牌,对龙眼、苦丁茶、全域旅游等,统一进行品牌策划、推广、宣传等培育工作。
      资金安排:计划培育30个以上单品,计划补助100万。
      (5)支持大新农产品特色产业建设。
      支持对象:在大新县落户的电商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企业。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有利于农产品标准化上行、增加附加值上行的项目,新增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分级、设计包装、初加工、深加工、科研创新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营销策划。
      资金安排:单个企业计划补助不超过30万元,计划总补助90万元。
      2.质量保障体系建设(130万元)。
      (1)支持县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县乡两级产品检测中心。
      建设内容:购置实验室设施设备,确保对产品的质量检测与品质控制,及时将有关数据统计、上报。
      资金安排:按投资总额的80%核定补助资金,计划补助80万元。
      (2)支持二维码溯源体系建设(设在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建设质量溯源与质量信用管理的软硬件环境。
      资金安排:计划补助50万元。

    (五)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362万元)。
      1.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乡级服务站建设(104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13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在各服务站设服务区、展示区、物流仓储区,并配置电脑、桌椅、多媒体等办公设备及WIFI环境。
      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服务站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核定补助资金,每个服务站计划补助8万元,计划补助104万元。
      2.支持村级服务点建设(258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129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在各服务点设服务区、展示区,配置电脑、办公台、打印机、电话、门店标识、门店装修等设施设备。
      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村级服务点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核定补助资金,每个服务点计划补助2万元,计划补助258万元。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5月—9月)。
      1.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赴区内外学习考察,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并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3.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4.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6 年10月—2017年10月)。
      1.推进项目实施。选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督促各项目承办主体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制度,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绩效评估阶段(2017年11月)。
      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县电商办牵头组织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做好迎接绩效评估的准备。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认真查找问题,加快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其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分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两级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实施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农产品质量体系等建设项目的实施。

    4.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方面优惠政策,在项目、财政、金融、土地、规划、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整合商务、人社等各部门各类项目资金及县财政安排的423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商服务企业运营、电商企业孵化、乡村站点建设和人才培训,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5.加强监管考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1.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投入和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2.大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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